2007年1月15日,国家标准委和原国家卫生部联合发布了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强制性国家标准,该标准是1985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修订,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,标准中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,增加一氯胺、臭氧、二氧化氯;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,其中包括亚氯酸盐和氯酸盐。
新标准要求在饮用水消毒过程中,二氧化氯与水接触时间至少为30min,出厂水中限值为0.8 mg/L,出厂水中余量≥0.1 mg/L,管网末梢水中余量≥0.02 mg/L,使用二氧化氯消毒后,水中亚氯酸盐限值为0.7 mg/L;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后,水中氯酸盐限值为0.7 mg/L。